金融界焦点:厦门银行债券发行新进展

7月16日,厦门银行宣布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,允许该行在国内外市场发行总值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普通金融债券。根据《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》(银许准予决字〔2026〕第 68 号),该行被授权发行包含募集资金专项用途的金融债券,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。

此次发行的普通金融债券余额上限被设定为210亿元人民币,厦门银行拥有在有效期内自主选择发行时间和分期发行的权利。该行承诺,将依据《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》和《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》等相关金融债券管理条例,确保发行流程和信息披露的合规性。

厦门银行此次的债券发行举措,旨在进一步优化其资本结构,支持业务发展,提升市场竞争力。